上天有眼,朱灵宝的孙女终于入了我王家的门,我王僧达可以去投胎了。
做鬼多年,就为了保全朱灵宝的兰儿,如今,总算是亲上加亲了。
记得三十八年前,元嘉二十八年。
那时我与公主结婚四年,孩子王道琰三岁,可我在太子殿前看到朱灵宝的时候,我还是呆住了。
他柔美、娇嫩,十四岁的他天真未褪去,却多了一层难以描述的魅力。我知道这不对,但是很难控制。
按照律法,男子十六岁可以结婚,而他现在才十四岁,还是男孩子。
但是又如何呢,女人在我眼里过于柔弱无能,又矫揉做作,比起男人,毫无风味可言。而我也是自幼身体强健,机智过人,什么好事坏事都干过,天天骑马熬鹰,好不气概。
男人,就该和男人在一起。
当时,朱灵宝还是太子的人,所以我每次给太子讲授经文,总能看到门口站岗的他。即使是赏心悦目,也只能干看,的确不好惦记。
直到又过了三年,我被调动去了宣州作宣州太守。
再见到朱灵宝时,他八尺的身材被铠甲包裹得更显强壮,面色清嫩的娇艳欲滴,双目圆润如小鹿在望,我都难以想象,他竟为太子护卫多年。
也显然,尽管他已经长成了人,但是娇媚却一丝没变。
看着他这副样子,如果真的有什么政变军变,我保护他才是真的。
暂且不提变动,单说宣州这个地方是新州,人口稀少、管理疏松,虽然我是太守,但是我吃准这里不安全,便让他时时陪护在侧。
说来是让他保护我,不如说是我来保护他。
保护,其实倒也算不上,是看得紧一些罢了。
看护的紧了些,年轻人自然有些怨气,一松一弛,我再与其他参军执事假意亲密一二,他便将这种怨气化为了一种莫名的占有欲。
他少年心智,怎分得清爱与对前途缥缈的自我愤怒。
那年七月十二日,朱灵宝值班守夜。
可我偏偏喊来了刺史,深夜整理已经堆积如山的文书。说来可笑,他当着刺史的面,便愤然离开。
我端上米酒,与刺史闲聊至深夜。
“要不是灵宝兄弟,你可喝不上这酒。”
“还是稍作收敛为好。”
一言二语,我反骨上头,扔散了文书,深夜去我灵宝门前拜访。
拜访他,他自然赌气不开,站在门前与我对峙。
我笑。
我驰骋疆场多年,怎会被这点把戏难倒。于是,拿出木片在他房门缝隙挑动,便开了他的门。
他身着白色轻薄的内衬,脸上写着惊喜与恐惧,在月下显得更是诱人。
推搡一二,我们便如此一夜。
他们说我对朱灵宝是□□,开始可能是。
我们白日在马场山林打野,累了就躺着秋天满是枫叶的山坡,听着山间的风声。
我听着他一遍遍给我讲他的旧事:他如何府吏家庭出身、如何与我一样自幼习武、又如何因柔弱而被苛待欺凌、如何热爱速度、热爱力量,那兵法如何使用、斧钺刀叉如何操弄,他眼里似乎有我没有的东西。
一种没有被欲望涂抹的明亮。
他单纯又聪明,听话、矫健、倔强,甚至能为我身上不沾上树叶而随身携带皮质布料。
这只小鹿,柔弱的眼神,是飞跃鸿沟前的一场雾气,透过雾气,也许只有接近他的人,才能知道他的力量。
我时常会在林间下马吻他,因为曾经他只为太子牵马。其实不止是牵马,朱灵宝在这样干净的年龄,在学习和模仿如何爱一个男人。
他也从开始的喊叫,到后面逐渐喜欢、适应。
甚至,会主动说爱我。
那一刻,床脚下温酒的潮热雾气,甚至让我分不清他是讨好还是真的。
可那时候,我愿意相信他是真的。
很快,我将文书批阅的家伙事,搬移到了猎场,哪怕文书堆积如山,我也认为这里不需要我。
真正需要我的,是飞驰的骏马、林间的香气,和朱灵宝。
我宰杀山禽,让灵宝喝血。
他不敢,我便亲自喂他,像蹂躏一个罪犯,然后再与他共同品尝他口中的血腥味。
“你喜欢这个味道么?”
“不喜欢。”
“说喜欢不好么?”
“喜欢。”
他每次都会故意这样,说实话,我不想承认我再找不到这样的一个玩伴。
我开始意识到,是我需要他。
他绝不能再以参军侍卫的身份或者,我要他为我死,成为我的人。
“喝下去。”
我那夜掐住他的下巴,给他喂下药酒。
“我真的不会死么?”
“你再醒来,就是无尽的荣华富贵,我需要你,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假死很顺利,我命人占用左家户籍,为朱灵宝改名元序,成为我子,我向文帝请命,为他安排职务,让他与我共享富贵。
武陵国典卫令,再又补为建平国典书令、建平国中军将军……
名号接踵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我收到的建康的讯报,说有人以荒芜政业对我进行攻击。
我笑了,我是王家贵族,天生之才,无非走马调任,转身便去了宜兴作太守。
山水狩猎、飞禽斗狗、小灵宝,才是我的爱好。
而太子那边整日道术,传到文帝耳朵,他因忌惮他父亲要废除他的太子之位,便要弑父。
不愧是我的好学生。
我堂哥王僧绰催促文帝另立太子,传到太子,被杀;堂弟王僧虔还欲死谏救堂哥,被开恩留了一条命,把堂哥的血脉王俭留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