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黎斯倒吸冷气,向海恩慌忙回头,见他盯着手上的血流和皮下的竹刺发呆。
一个箭步,捧起他的手,刺破的手指含进了嘴里。
街巷熙熙攘攘,身边人来往攒动,拉扯成残影。
暖黄的灯笼微光晕染了黎斯的半边脸。僵直的手重新动起来。
他捏住向海恩的双颊,小心抽回手——不让竹刺伤了向海恩的口腔——拔掉竹刺,血囫囵甩干,接着做灯。快速利索,一点不疼似的,好像竹骨刺破的不是他的手而是别的什么。
杨书源及时递来纸巾,向海恩拿了就往他伤口上摁,手指、虎口……
“你昨天做了一下午都没刺着,怎么今晚……”向海恩凑近他,要拿走他手里的半成品,神色可怜兮兮,像是刺在他自己手上一样,“我没见你受过伤,你可别吓我。”
向海恩凑近去,想像小时候一样跟他贴贴额头,痛痛吹飞,黎斯往边上撤了半步:“我没事。你卖你的,我看着你。”
向海恩愣了一下,眼帘微阖,目光下落在猩红的伤口。
“血还在流啊。”他夺过杨书源的纸包,纸巾摁住伤口,“按一会儿,不要拿掉。”
“哟,好久不见啊小朋友,喔都长这么高了,小帅哥,江洲好玩吗?有没有什么玩意需要我治呀?”
这玩笑声仿若沙漠泉源,向海恩眼睛蹭地就亮了:“有哇有哇,沈先生。好久不见!”
沈归一身崭新的休闲服,显然打理过的利索短发,夕阳衬了他红润的脸色。眉眼沉稳有笑,即便并未展露欢喜,可浑身上下都是悦色。
以为少年在开童年的玩笑,沈归俏皮地冲他抬抬下巴:“哦?这回治什么玩意?猫咪还是青蛙?”
“黎斯。”
“……嗯?”沈归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刺着手了,扎得深。”
沈归对上黎斯的目光。
五年前的沈归还住在永合街的柴房,后来升了职,有钱去淘长兴街的百年老房子。原住的乡亲举家迁移,他一人住着,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如果没看到他的“书房”的话。
木桌上、木椅上、地上,除了书架哪都有书。书架倒摆了药品和实验器材。
向海恩站在门口,下巴都快掉了,仍捧着黎斯的手,像捧一只瘸腿鸡仔一样,仿佛一松手就要摔坏。黎斯睨他转来转去的头顶,手臂配合地弯作奇怪的姿势,由他捧。
“看来胶水保质期无限啊,还是这么哥俩好。”沈归拿了药,跨过无数书山走来,盯上了他们握着的手,对黎斯说,“你弟以前黏你,成天生怕你不喜欢他了,或者以后有老婆就忘了他。哎呀这小孩真是太好玩了。我就逗他,那老婆不得比你重要呀?除非你自己做他老婆,哈哈哈哈……”
一串大笑缠上房梁。
笑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俩小男生静若处子,一个对于他无情披露黑历史的行为抛出“你完了”的眼刀,一个露出假笑。
“咳。”沈归拉他们坐下,“来,别抓着了,他的手给我。”
沈医生手法熟,棉签滚动起来轻巧而快速。伤口小而多,现在已经开始扩散痛感,一些地方微肿。向海恩发现,棉签碾过肿包时黎斯会抿紧嘴唇。
向海恩不满地拧眉:“你轻点。”
黎斯却说:“你到客厅看会儿电视,把门带上。”
他说话,向海恩少有不从,这点黎斯一直清楚。看他几乎灰溜溜地走出房间,关门时从门缝多瞄了一眼。
电视戏曲声隔绝在外。
一团纱布在眼皮底下展开,黎斯缩回手,拒绝了沈归的纱布团:“这样就行了,不麻烦您。”
“你这一手药油,举着多不方便。”沈归笑吟吟的,“油一上,看上去比刚才肿了,等会弟弟不得心疼死。”
黎斯叹了口气,手伸过去。
“那事,还没想好?”沈归压低了声音。
“想好了,沈先生。可我心里不舒服。”黎斯说。
“不如你问弟弟?”
“海恩以后肯定留在江洲,我不必考虑他。”
“嚯,我最了解你们这些小孩了,这年纪要别人尊重想法的。你这样,不算不尊重海恩的想法?”
“海恩其实,一直没什么想法。”黎斯看着手上白花花的纱布,回头望着房门——
“我往花园诉相思,谁知仙凡两隔判云泥。”——电视在重播《荔镜记》。
黎斯说:“我不是说他不会思考,他特别聪明。但我看着他长大的,从小到大他没强求过什么,也不走偏门左道,这是好事,我不想改变他。”
“我觉得啊,未必。”沈归摇摇食指,“他从小是个机灵鬼,真有了什么想法他啥偏门左道都走得出来。”
黎斯嘀咕:“走偏门左道又没什么好处。不和任何事硬刚也是他的机灵吧。”
“你不认为,不强求也是一种想法么?等哪天他有心强求——”
“先生,不能有那天。”黎斯抬起眼,一时好像要把眼前而立之年的男人看个对穿,“谢谢您一直听我倾诉,我不想再让您为我操心。”
“嚯你还给老子扮上苦主了。我告诉你啊,你要不说,等海恩自己发现你的秘密,他揍你的心都有。”
“阿兄保护阿弟天经地义。”
“别的不说,这件事你可决定了?”沈归与他面对面,盯着他的双眼。
院子里昏光晃人,虫鸣杂乱吵闹,黎斯的脸在光影中晦暗不清。
“以后真的不再走出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