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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二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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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在这遇到了,我作为兄弟便要与大哥打声招呼。”霍雨集沉吟了一瞬,对姜竟水说:“如此,你便先走吧。”

姜竟水抬眼瞧了霍雨集一眼,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霍雨集转眸看着霍群取,抬手招来了狱卒,凉凉的说:“你将这禁制打开,我与大哥说说话。”

禁制一开,过道上的声音便传到了牢中的霍群取耳朵里,只见他垂着的脑袋轻轻抬了起来,露出了一只阴翳瘆人的红眼珠子。

细小的冥蛇四散而逃,脏污的稠血被带的到处都是,霍雨集丝毫不在意,他盘尾坐到霍群取的面前,面上忍俊不禁:“我瞧大哥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像是个蠢人,现今这么凄惨是演的哪一出啊?”

霍群取压下心中腾起的怒火,猩红的眼睛微微眯起,他并未直接回应霍雨集的问题,而是沙哑着嗓音说起了一件近来大家都讳莫如深的一件事:“算算时间再过不久,就要甄选阴君继位者了,不知小弟对此可有关注?”

在这个世上,人、妖、精怪、鬼神、仙魔共居一地,自古以来就纷争不断,上古时期为了平衡诸族,便由当时最强大的妖鬼神三族牵头共同创立了阴君之位,万族共尊。

而初任阴君则是鬼族的一位谢姓帝尊。

这位帝尊就任之后立下了一条规矩:每任阴君在位时长不可超过五百年。

此后,每五百年,阴君之位便有轮转。

霍雨集想到此处,念头一转,微微一笑:“大哥你一向清楚我这个人胸无大志,阴君继位与我也关系不大,我又怎会平白关注此事?”

“是吗?”霍群取嗤笑:“现如今每族都在暗中观望下注,就看哪位能够坐上阴君之位,父亲也不例外,愚兄还以为你也是一样呢。”

霍雨集无视这点嘲讽,只挑眉说:“每族都在下注,我羽衣族就算赢了恐怕也挣不到魁首吧?你和父亲便是因此产生分歧?”

定鼎之功哪有那样好拿,再说了,要坐上阴君的位子,那就得得到万族认可,若单说妖族,谁想要认可,首先就得有打遍妖族无敌手的顶尖实力。

霍群取忽然低声笑了起来,双眼满含深意的看着他:“看来你还不知晓……”

霍雨集皱眉:“知道什么?”

霍群取咧着嘴角一脸的愉悦:“那个跟你关系极好的姜竟水,他身体里流着的可是谢氏的血啊。”

谢氏,初代帝尊留下的唯一血脉,鬼族和人族的混血,这条血脉因着谢帝尊的关系,大家出门在外都对谢氏有所照拂,所以即使现在距离谢帝尊逝世已经很久很久了,这一支血脉也还是留存至今。

但说到谢氏,也就仅此而已了。

姜竟水有谢氏血脉,按照霍群取这兴奋的语气,难道霍群取想让羽衣族“拥戴”姜竟水当上阴君?

开什么玩笑呢。

霍雨集翻了个白眼:“大哥,我看你真是被人族给养废了,怪不得父亲罚你罚的这么重。”

霍群取阴了脸:“你什么意思?”

霍雨集慢悠悠的叹了口气:“也许是因为妖族大都直来直去,所以对你这般脑子不清楚的,大家都不屑说什么,我以往也没怎么和你相处,但是大哥,这里可是妖族啊,你可快快把你在人族学到的家天下思想给摒弃吧,族人对你还算客气,那是因为顾及着父亲和我,你以为是因为我们血缘最近吗?”

霍群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当然清楚妖族什么德行,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谁带来的利益多那就向着谁,妖族放纵·欲·望,遵从本能,就像是会说话,会读书写字沟通交流的牲畜,没有道德,也没有伦理可言。

也许亲缘关系会让妖族照拂自己的至亲,但那大部分只是出于一个强者对于自己所有物的保护。

更何况,妖族一个族群的诞生往往就是由一个妖族繁殖生育成的,靠亲缘关系和阴谋诡计走上高位?那是只在没有力量的人族中才能实践的手段。

可是,霍群取却在想,这样只认力量的族群,诞生简单,毁灭起来不也轻而易举吗?

没有力量的阴谋诡计或许在妖族中不会有好下场,但人族扩张的速度太快了,迟早会把妖族的地盘蚕食殆尽。

而像羽衣族这样需要依赖人族来繁衍的妖,又会有什么好下场呢?

“我当然知道,他们是把我当成父亲和你的所有物来看待的,我也知道阴君不是那么好当的,但是谢氏毕竟是鬼族和人族的混血,谢帝尊当初既然能够当上阴君,想来实力也是天下第一,那他的血脉又岂会简单?”

霍群取发红的双眼透露着偏执:“姜竟水的实力大家都有所察觉,若不是他自己不想当少主,你又怎么能打得过他?”

空气静谧了一瞬,霍雨集仔细看了看霍群取的神色,说:“阴君之位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到底是为什么执着?父亲把你关在这里的意思你想不明白吗?”

“……”霍群取低头看着脚边的污血,呼吸急促,略显焦虑:“近些年新生儿越来越少了,周边的妖族都在觊觎崇山,隔三岔五便来约战,我知道妖族都肆意妄为,就算突然死了也不足为怪,但是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输的。”

“嗯?”霍雨集略微有些疑惑,待反应过来他说这话的意思后,气的笑出了声:“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来操心我们的活路?世间物竞天择,妖族天生地养,成王败寇,无需多言,若是败了,改日胜回来便是,若是绝嗣,那便是气数已尽,有何可惧?”

“没出息的东西!”霍雨集的骂声和族长的怒吼重合,震的霍群取双手发颤。

出了地牢,霍雨集把脑子有病的大哥抛之脑后,赶紧溜出桑叒谷,认真思考起了自己儿子的事。

无故被关霜牢四个月,算算时间,他儿子应当已经出生三个月了,自己没有在分娩现场,很难说他儿子现在是否还是活着的。

对于妖类来说,弱肉强食乃是生存法则,自身实力若是比对方差就算是直接被无故杀死那也是理所应当。

被迫交尾对于人类来说更是奇耻大辱,所以自己的子嗣被杀也是情理之中。

只是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即使大概率已经重新投胎去了,自己也还是象征性的找找吧,万一没死呢?

霍雨集一边想着,一边咬破自己的手指,便有四滴血依次从伤口中飘流出来凝聚成珠。

此时右侧桑叒谷所在方向传来三道吸引力,使其中三颗血珠聚在一起,不受控制飘浮向右。

这代表的是父亲、大哥和二哥三人。

霍雨集一挥手使这三颗血珠就地蒸发,而后看向第四颗血珠。

这颗珠子滴溜溜的在空中转了半晌,而后才慢吞吞往西南方向飘去,飘了没一会儿却又好似找不到方向一般开始四处乱转……

如此反复,时断时续。

霍雨集挑眉:“看来我那子嗣命大些,竟还没死。”

只是看这血珠颜色淡薄的样子,想来身体也是格外虚弱,依靠血脉牵引想要找到他怕是有些困难了,可他也没什么其他的寻人办法。

一个月后。

一边跟着血珠寻亲,一边游山玩水的霍雨集终于在一个叫做中楼镇的地方找到了他家刚出生四个月的子嗣。

他皱着眉头捏住白胖婴儿的脖颈将其提了起来,对视半晌,眼睛缓缓下移见着了一双白花花的小胖腿。

霍雨集陷入沉思:这是他家崽吗?尾巴呢?尾巴被狗吃了?

豁然松手,小婴儿啪唧一声摔在了硬板床上,下一瞬,一股尖锐刺耳的啼哭声冲天而起……

霍雨集站在原地一脸无情的看着他哭。

难怪血珠色泽浅淡,原以为是因着受了伤的缘故,未料到竟是如此。

这时,忽然从房间外冲进来一个三四十多岁的中年大汉,其神情忧虑的将小婴儿抱在怀里不停的安抚:“怎么突然哭了啊,是不是饿了?流安不哭啊,爹爹马上就带你去吃奶啊,流安不哭……”

说着,中年大汉便抱着小婴儿出了门。

隐形妖霍雨集施施然紧随其后,静静的观察起了这个中年大汉。

这个中年大汉姓陈,父母早死,尚未娶亲也无子嗣,家中仅其一人,开了个面摊,生意不好不坏,勉强为生。

在两个多月前,他去山上为父母扫坟上香,回来的路上捡到了被遗弃在路边的小婴儿,这个小婴儿被包裹在绸缎所制的襁褓之中,一看便是富贵人家的子嗣,可不知为何被抛于荒野。

怜悯之下陈大汉将其抱回了家,便当做自己的儿子养,由于襁褓之上绣有流安两字,就为其取名为:“陈流安”。

因家中没有女眷,陈大汉一开始是用米糊来喂的陈流安,可哪知道这个小婴儿格外娇气,饿的奄奄一息都不吃米糊,后来陈大汉只好舍了面子去隔壁一户刚生了孩子的李姓人家,借奶给他吃。

以上,是从街头巷尾的一些闲言碎语中提取出的信息。

“没想到那书生倒还有点良心。”霍雨集眯眼看着陈流安,凉凉的说。

人类虽然自以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良知、拥有道德底线的种族,但有一点他们远远比不上妖类。

那就是妖类对于幼崽的天生爱护。

这种爱护并非是捧在手里怕掉、含在嘴里怕化的紧张溺爱,也非是面面俱到、要啥有啥的贴心宠爱,而是一种可以在妖类中横行霸道却不会有丝毫性命之忧的最高特权。

这特权并非只限定于哪一族的幼崽,而是囊括全天下数千万的所有种族,包括人类。

人类就不一样了,只要威胁到自身的利益,就算是刚出生的幼崽,也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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