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个少年站在人鬼两界交界线上,左右两边站着他的两个小跟班。
一个给他打着纸伞遮阳;一个手里捧着一个紫红色的小木匣,也不知道里边装着什么。
没错,这个少年正是陆簋,虽然他已经在这世上活了800多年,但他死的时候只有13岁......
只见陆簋头戴一顶黑色硬质朝天幞头,身着一身秧绿色大袖圆领襕衫,面料上绣有大面积牡丹纹花罗,间以桃花桂花花卉纹,工艺繁复考究,内搭瓷青交领衬袍,脚上是一双低跟牛皮靴,皮靴前脸有与圆领袍同色系的绿色祥云提花,靴沿用红色绣线锁口,靴底还有铁质乳钉防滑。
陆簋的一身行头低调奢华,而整身装扮的点睛之笔就是他幞头上佩戴的粉红色缠花簪花了。那是临行前他哥哥亲手为他戴上的。
“云齐,我的簪花带的正么?”陆簋对着帮他打伞的小跟班询问道。
说是小跟班,其实陆云齐也是陆家的人,是一只300多岁的鬼,陆簋出门玩,家里鬼不放心,总是挑几个聪明机灵的,跟着陆簋一起,陆簋倒是乐在其中,鬼多气势足。
“少爷,你转过来,我看一下,”陆云齐正了正陆簋头上带着的幞头,把缠花簪花理顺。对陆簋开口道。“嗯,少爷,理好了,少爷今天依旧丰神俊朗!”
“就你会说”,接话的是陆云齐的弟弟,陆云斫。“少爷,你天天丰神俊朗,玉树临风!”
两兄弟的话对陆簋来说相当受用,陆簋嘴上没说什么,只是浅浅一笑,心里可高兴了好一会。
这陆家小少爷不放鹰逐犬,也不吃喝豪赌,每天也没个什么不良嗜好,非要说上那么一条,就是这陆簋从小就“爱臭美”。
按说这小少爷的长相,无论是放在任何年代,任何审美的标准下,他都称得上是帅气英俊的,而且小少爷本就年纪还小,身上少年气十足。
可小少爷总是不满足,总想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加英俊。
鬼界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总吃新鲜的人肉,就会让鬼更加有气色,时间久了会变得更好看。
小少爷也总喜欢尝试,就这样开始吃人肉,一吃就是800多年。
最初吃人肉并不是一件难事,鬼界吃人肉的鬼少,一是因为,鬼就算不吃东西也能活,何必要废这个事,而且人肉也没比其他的肉好吃到哪去。
二是鬼界正常通往人界要有特殊的日期,要是非得等到日子再去抓人来吃,那这一年也就那么几天能够吃一回人肉,这个爱好也不一定能坚持了多久。
三是,鬼界对鬼吃人有着明确的要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任意吃到的,如果真的那么容易,那人界早就不存在了。
但陆簋不一样,他本是试试,吃过第一回,他就上瘾了,他喜欢吃人肉的过程......
而这个过程,不是每只鬼都能感受得到的。因为每只鬼的属性不同,不同的属性,对这个世界感受也是不同的。
至于不同属性的形成,与每只鬼在活着时候的经历有关。
不能说人死后变成了鬼,只能说鬼是由人生经历塑造的!
最初,不同的情绪在世间弥散,在不断地汇聚碰撞的过程中发展,形成荧荧鬼火,每一只鬼火体内含有七情,喜、怒、哀、乐、爱、恶、欲的每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