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婉初坐在沙发上看着他边唱边随意的扭动着身体,唱到动情处,还会给她来个霸气的眼神攻击,明明没有发型没有妆造,只是简简单单的站在哪里,可怎么就感觉那么的耀眼那么的闪亮,果然巨星的气场是藏也藏不住的呀!
她深呼吸,努力别让自己像没见过世面一样尖叫,演唱会咱也不是没去过,那里一堆人一起叫也没什么。
可就她一个人跟个迷妹一样,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她万万想不到自己现在的眼神也和迷妹没有一丁点区别,甚至含着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深情与爱意。
那或许并不是粉丝看爱豆的眼神,而是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男人的眼神,是那么的得意,那么的骄傲……
所以,等那个男人大汗淋漓,终于唱爽了,唱够了,把麦交给她,让她再为自己唱一首的时候。
闵婉初鬼迷心窍般的选了一首《晚婚》!
往往爱一个人,有千百种可能。
滋味不见得,好过长夜孤枕。
我不会逃避,我会很认真。
那爱来敲门,回声的确好深。
我从来不想独身,却有预感晚婚。
我在等,世上唯一契合灵魂。
让我擦去脸上脂粉,
让他听完全部传闻,
将来若有人跟我争,
我答应不会默不作声,
他能不能 ,能不能,
我能不能……
她唱出第一句话的时候,权至龙擦汗的动作就停住了,他猛的抬起头,因为歌声里流露出的情绪有些深沉,而且越听越觉得心里有些难过。
这个女人,在对自己诉说着什么?
他好奇的探过头去,可是并看不懂歌词,多了个心眼的他先将歌词和唱着歌的她,都用手机录了下来。
果然,在她唱完之后,有着片刻的沉默,权至龙等她缓和了一下情绪,才问她,“宝贝,刚刚给我唱的是什么歌呀?感觉好好听,很有故事的样子,说的是什么?”
“啊?没什么,随便唱唱的,就这首我唱的比较好而已!”闵婉初逃避回答,但顺手理了理他湿漉漉的头发,“哥哥唱的可真卖力,真是好好欣赏了一场独属于我的演唱会呢!
要是让VIP知道了,不知道要多羡慕我,今天可真是赚大了,我们家哥哥可是按分钟收钱的呀!哎一古,这一场亏大发了吧!”
“呀!知道就好!”她不说,权至龙也没追问,拍了拍她的腰,“我先去洗个澡,然后陪你做饭?”
“好,我现在去准备,哥哥你洗完澡就下来吧!”
闵婉初也没多心,听了这么一场演唱会,心情很好的,还哼着刚刚的歌就下楼了。
权至龙回到屋里也没有直接洗澡,科技改变生活,他不懂中文,可不是还有翻译软件吗?
他试用了好几种,找出最合适的翻译,看明白这首歌到底唱了什么之后,他难得的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