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有我自己的活法。”提到自己,小梅虽然神色暗淡,眼中无光,但她咬紧的嘴唇还是透漏出自己内心的情绪。她竟是有一种将一切自己抗下的坚毅感,觉得自己能够解决一切。
我挺不喜欢她这个态度的。为什么事到如今,她对我都没有一个柔软的姿态。为此我竟是共情了洪家舅舅。也许,是得让她祈金堂这样的地方经历一下,得让事教人,让她明白什么是女人,什么叫恭顺。
至于小蕊,我是留下了。倒不是我多有善心,只是想着她在我这儿,小梅在祈金堂会有所顾忌。毕竟是洪家的女儿,我曾经的未婚妻,怎么也不能由着小梅在花楼里胡来。只用花一点零花钱养一个孩子,我觉得这个生意挺值的。
不过小蕊死了,是淹死的。她的死,从我本心出发是不想的。而且责任也不在我。她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一包糖、一块糕就能哄去,我能怎么办呢。总不能栓我身边,天天我亲自看着吧。发现她淹死,我好好葬了她,给选了个朝阳的墓地,比起很多人,我真的已经尽责了。
洪家没了,小蕊死了,雪梅成了祈金堂里赫赫有名的香桂姑娘。她本就生得极美,气度风韵哪里是那些花楼女子能比。香桂会火,我一点都不意外。
我很讨厌香桂这个名字,俗气、低俗不说,这名字还会让我想起一句诗:“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我讨厌“悔”这个字,偏生我后悔了。我后悔了还没有办法去挽回。
没了洪家,我家得日子也不好过。我这种担不起门户的年轻人根本没有自我。家里给我挑了一个亲事,是外交部何家的女儿。何家比我们家更要新派,女儿都是送去霓虹国留学的。没了洪家司法部的关系,我家迫切需要一个靠谱的姻亲。定亲时何家女儿还在霓虹没有回来,我也不关心她是谁,生的什么模样。便是个天仙,她也没有学梅好。
自结婚以后,我才逐渐有了话语权。由此觉得自己过得还算是个人样。但是一想起我那夫人,我就不痛快。她就跟我不在乎她是谁一样不在乎我,整日爱跟一些做男人打扮的女人拉拉扯扯。
凭什么!这些女人都凭什么!
何家女儿我动不得,但不再正当红的花魁……
至此学梅已经二十多岁了。虽是最美的年纪,但在花楼里已经不新鲜了。祈金堂里现在是一个叫杏仪的风头最盛。作为香桂,她的路不好走了。
我讨厌香桂这个名字,所以我使了手段,让学梅变成了雪梅。花楼里不许姑娘用自家本名,那雪梅这个名字也不错。梅花傲骨,雪白无暇,这名字配得上学梅。她清白身子给了我,从前的过往就烟消云散了。我可真是个心胸宽广的,我还认我的学梅是纯白至臻。
驯服学梅我花了很大力气。她对成为红倌,成了我的人很不服气。直到她领着一个跟小蕊差不多大的姑娘到我面前,说要让妹妹学钢琴的时候,我觉得我的驯服终于成功了。那一瞬间的征服带来的快感让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蜜月期,我以为的蜜月期很短。北平城破,学梅栖身的祈金堂被霓虹人盯上了。何家人罩着我,让我无计可施。不过我的学梅是个聪明的,她反杀了霓虹人还带着妹妹逃出来了。我把她们姐妹两个安置在法兰西人史密斯的教堂里。
从前小蕊的事我不会再犯。学梅重情,要想她跟我好,她的妹妹也得顾上。她现在这个妹妹比小蕊懂事,见面时还会恭恭敬敬的叫我一声王先生,就连史密斯都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这次会长久吧……
我许是在做白日梦。我竟然会觉得学梅能跟我长久。学梅带着妹妹从教堂走了,根本没等我去接。史密斯还瞪着我一双蓝眼睛同我说什么,漂亮的女士有其他追求者,她被其他男人接走了。
史密斯一点儿都不了解我的学梅。她怎么会信任别的男人。除开父兄长辈,她第一有亲密链接的男人就是我这种货色。她会相信男人就奇怪了。
这个世道,一个人要消失不见再容易不过。哪怕学梅不是要刻意躲避我,自她从教堂里走出,我就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来都没有拥有过学梅。她这种女子,只会是自由的鸟。她从我的世界飞过,就是上天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而我,只是一个好,好不到哪里去;坏,又坏得不够彻底的庸俗男人。我注定只配跟一个我不爱她,她也不爱我的女人相互折磨,由此度过一生。
甚至,那个我认为会相互折磨的女人也看不起我。我只是她和她家选中的生育种子。我家世不拖后腿,我长得不错、身体健康,在她们眼里不过是一个当父亲的合适人选。我得了一个女儿,一个跟她妈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女儿。我还得顺着她妈的意思,百般宠爱着她。仔细想想,我的人生真真是可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