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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别墅,迟烨一声不吭地去洗澡。宁清远进房间找衣服,忽然发现书桌上有一封信。
信封是淡雅的月白色,上面用钢笔写着「To 宁宁」,字迹清隽有力,是迟烨的笔迹。
宁清远怔了怔,心跳忽然加快。
谁会在新婚第二天给对象写情书呀?
笨蛋迟烨。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信纸——
「宁宁:
今天是我们结婚后的第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太兴奋,我好早就醒了。
现在我坐在书桌前,忽然很想给你写一封信。
其实这些话,我本该在更早的时候告诉你。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是在我家。
但我在那之前,就已经见过你了。
那天宁叔叔送我回家,开着车,他突然在路边停了下来,顺着他的目光,我见到了你。
我当时就在想——你长得好可爱,我想和你交朋友。
所以我才向大人们询问,能不能让你来陪我玩。
那时候我就喜欢你了,宁宁。
后来这颗名为“喜欢”的种子破土而出,生根发芽,越长越大。它在我的心里扎了根,根深蒂固,再也无法移去。
你总是没有安全感,说不相信会有人一直喜欢你。归根结底,是因为你的父母离开得太早,而我那时候又太笨,没有紧紧攥住你的手,让你的心里落下了阴影。
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爱人,我想给你很多很多的爱,并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亏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