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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第124章 旧忆·你死我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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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是永昼圣城卡萨布兰卡,哪怕是途中所见的路人,亦有顶尖高手的可能。洛魂仅是与人切磋了四五场,又旁观了十数场,那支离破碎的无情剑道,竟也焕发出几分新的生机。他所见的比试,不仅是剑,从刀枪斧钺锤等十八般武艺中,总能学到点什么,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这其中,他的天赋悟性固然重要,但也离不开各路高手技法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这便体现了开放交流的必要性。

总而言之,在圣城的这些日子,他也同样学到了许多,这才能在与眼前入圣者的对战中,哪怕是被动应战亦能抢夺一分先机。

所幸,这余家也只是寻常大家,入圣者基本已是他们所能拿出来最高级别的战力了。再高些,寻常的家族便很难留得住人了,人往高处走,更广阔无垠的无尽海域或者资源丰沛的大宗门大家族,才是更好的去处。但凡此人在圣元阶中再浸淫些时日,恐怕胜负还难以言说。

起初过的几招,形势对洛魂是极为不利的,既差在修为,也亏在武器。

若故事的发生地是兰因斯而非诺德尔撒,有魔法术阵这些东西,武器的差异便会因此被抹平,不论拿剑拿刀拿枪还是拿法杖,反正都是用魔法操控对轰,武器本身的特性几乎无法展现。而在诺德尔撒,武器脱手以后是极难被玄气操控的,能做些细微的调整便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这也表现了拥有能辅助器主作战的器灵会是多么可怕的存在。

大多数情况下,武器还是由其主人手握作战,不同武器的特性差异便能在不同境况中发挥不同的作用。

若在狭窄的山道或枝繁叶茂的林间,刀剑这种轻便的中短兵器优势会极为明显;而在开阔地带,则是枪矛这等长兵器的天下;若想行隐蔽刺杀之事,也便唯有小巧的匕首短刀之类的武器能够胜任;而在唯有烛影摇红的暗室,袖箭之威,堪破阴阳。

而这里,是卡萨布兰卡城外,是一片有着漫山遍野的卡萨布兰卡花的平野,用枪的入圣者,可比用剑的洛魂强势太多了。洛魂掌中断情剑,不过三尺青锋,怎敌那丈二寒铁摧山势?莫说格挡招架,便是擦着半寸锋芒,少不得骨断筋折。哪怕他只是随意出手,都需要洛魂慎之又慎地应对,稍有差池,便是被那无往不利的长□□一个对穿的下场。

可洛魂,偏偏就一点儿也不慎重,又或者说,他向来便是如此的打法,似雪中饿狼,以伤换伤,以命搏命,谁更在乎自己的伤,谁便输了一半。而他,便像是没有痛觉一般,一味地进攻,进攻!

所以,他以肩膀被枪尖挑破为代价,在敌手腰间留下血痕;

尔后,再以自身肋下三寸见骨为契,反手削落敌手半截枪缨;

霎时,髀骨被洞穿,身形歪斜,剑却行走龙蛇,剜出三寸血槽;

须臾,又是膻中之侧犁出血肉,换敌肩侧血涌如注,寒光煞喉,不过寸许之隔;

终末,他更是不顾生命安危,以额间顶枪尖,剑灵身作臂膀延伸,如蛟龙出渊,携着势不可挡的玉石俱焚般的煞气,对其眉心逼迫而去,将他震退三步。双方僵持,皆定由原地互不能动,而唯一不受束缚的剑灵,便是终结这场险之又险的战斗的最后手段。

看吧,不敢搏命,便是殒命。

敌手的尸身落在满地血色的卡萨布兰卡花中,既血腥又诡谲。那尸身属实已经寻不见几处好皮肉,浑身都是剑伤、翻卷的血肉与露出的森森白骨,几处关节处不太正常的歪斜,足见其骨节都有错位。

怎一个惨字了得?

可洛魂,他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他唯一比敌手强的地方,是他还活着,但也是进气多出气少了。他还没来得及与懵懵懂懂的剑灵道一声谢,眼前便已经模糊得看不清了,好似有一个一个黑白相间的小方格不停地生成,转眼间便布满了他的整个视野。

不知多少处的骨裂与骨折,血肉都几乎要与身体分离,如今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只有那颗搏动得越发微弱的心。

似乎,自己是该感谢老剑神的,若非他的手札,怎么可能以通天之能完成反杀入圣者的壮举?这等成就,说出去怕是都不会有人信。

但,不管有没有信,也就到此为止了。

是时候,该去见她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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